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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法明:必须依法斩断校园暴力的魔抓

王法明:2023-03-25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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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们必须要遏制校园暴力的延续和扩散,这是对个人、对社会、对民族来说是一种保护,我们的强大首先要保护我们的自己的人民安全感,未来的安全感和弱势者不再受恐惧的威胁!

 

近日“海南省一名13岁女孩遭到校园霸凌”一事引发关注。视频中多人对该女孩施暴,并用鞋子扇其面部、撕扯衣服,并将其推入水沟。被殴打的女孩咆哮大哭,身旁多人模仿着她的哭声引起大笑。

很难想象,双方都是孩子。

据悉,被殴女孩的父母均为残疾人。

看完视频,我闭上眼睛,眼泪顺流而下,满脑子是孩子的绝望和咆哮以及灭绝人性的笑声。

她们都还是孩子,且,是女孩!女孩的温柔、羞涩、乖巧和灵气荡然无存。

其实,这样的事情并不罕见,经常在网络和视频中看到,海南这个女孩还知道咆哮,还不少连咆哮都没有,除了啪啪的打脸声以及施暴者怒骂声之外,受害者连基本的反抗都没有!

此时无声胜有声!

这些视频往往是施暴者为了娶了而拍摄的,还有多少没有曝光的?

可想而知,校园暴力多么严重!

为什么校园暴力一直层出不穷?为什么年纪轻轻的孩子们就这么没有人性?为什么我们教育的孩子会这样暴虐?如此暴虐的孩子长大之后还有什么希望?

带着这些疑问,让我探究校园暴力背后的社会问题。

一、校园暴力的种类:

     一般来说,校园暴力主要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为情,也就是因早恋引起的争风吃醋,“原配”会找到“第三者”以殴打,威胁等手段羞辱“第三者”,让其知难而退,比较严重的一例发生东北,9个女生和两个男生把一个女孩拉到某宾馆之后进行皮鞭殴打,扒光衣服抽打乳房,向女孩的下体塞瓶子,并且让男孩当众强奸,强迫受害者叫床。手段及其残忍,完全没有孩子善良和仁爱之心,正如,女人狠起来,是男人所不及的。第二类是为钱,拉帮结派的这帮孩子对于“落单”的孩子进行敲诈勒索,例如烟钱,酒钱等,最近有一个视频是孩子的父亲亲自买上烟在学校门公开喊着施暴者的名字,让他出来拿烟“只要你们不伤害我的孩子,烟钱以后我出!”,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第三类是为地盘,校园内部也会出现不同的势力,他们为了相互争抢人员和地盘会勾结校外力量相互火拼,对于那些左右“摇摆”的“叛徒”他们会及其所能的打击,这样的事情往往出现在男生之间,有一例是10来个男孩把一个孩子带到树立林,以惩罚叛徒的方式对孩子施暴,辱骂、捆绑、吊打、刀捅等,孩子身上的鲜血从裤脚往下滴,惨不忍睹,视频上一个像老大一样的孩子说“这就是叛徒的下场”;第四类是为了取乐,三五个孩子小团队,为了展现自己的能力,会找到一个比较熟悉且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孩子作为靶子,轮流殴打,他们没有上述的具体原因,就是为了简单的取乐而已,比较严重是河南某中学四个人孩子喝完酒没事,就打电话给一个父亲残疾的同学让他过来喝酒,男孩来了之后,其中一个比较熟悉的孩子让其跪下拿酒泼在这个孩子的脸上,然后四个人轮流扇耳光泼酒,如此熟练和绝对的驯服绝非是第一次能够达到的,被虐的孩子在这四个孩子的面前就是玩偶。

   这样的事情不仅仅是国内,即使是中国的孩子在国外也会发生,2015年,在美国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震惊了中美两国,一群中国留学生暴力群殴一个小女孩,他们的手段简直令人发指,几个人扒光了女孩的衣服,用烟头去烫女孩的乳头,用打火机烧她的头发,还强迫女孩趴地上吃沙子,吃头发。这种没有人性的行为得不到一个人的制止,甚至还有人用手机拍视频发到网上。

为什么校园暴力会层出不穷?

原因很多方面,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

一、从中国的传统文化上来说:中国传统观念里“孩子不是人”,孩子是大人的私人财产,这就牵涉到中国人为什么生孩子的问题?中国人生孩子当然是受自然界普遍的规律支配,除了自然界规律外,还有社会因素,一是传宗接代,血脉相连,这也是重男轻女的思想的根源;二是养儿防老,生孩子的目的是为了自己老了之后能够有人照顾;三是望子成龙,母凭子贵,完成父母没有实现的愿望;四是家族兴旺,人才辈出;以上四点是中国人喜欢生孩子的思想情怀,在这四个要素里,从来没有把孩子当独立的人,都是大人们为了自己而生孩子,也正是给予这个心里,所以孩子们的心声没有人读懂,没有读懂的根源是他们不去读懂,也没有读懂的必要。所以,即使孩子们收到委屈,大人们一般不会去真正的理解孩子内心的委屈,对于弱势的家庭能忍则忍“小不忍而乱大谋”,对于强势的家庭,有些家长可以培养孩子的“霸气和暴力”,这些在中国传统的文化里都是根深蒂固的。

二、从社会的角度来说,由于整个社会的功利性,对于这些不能创造财富的孩子们,没有谁主动的去关注他们,绝大多数采取的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使有了这样的事情,往往是轻飘飘的一句话“小孩子闹着玩呢”、“能给孩子们一般见识吗?”就这样过去了,所以,很少有人关注校园暴力,因为,他们的精力都集中在大人的财富、权势、生存以及人脉圈等能给变现的东西,对“孩子们打架”这样的事情表现出极大的宽容和难以理解的漠视。

他们不去关心孩子在受到虐待之后心态的变化、人格的残缺、对社会认识的改变以及对未来的绝望和破灭。只有从内心的变化外化到行为,例如父母才会重视,但是,往往被虐的孩子所生活的家庭是社会的最底层,他们无能为力,无法改变,甚至很难去向施暴者说声不字!

这种情况在留守儿童的家庭表现更为明显。因为,爷爷奶奶的认知和孩子存在严重的代沟,他们只有养活的能力,而没有养育的能力。他们只关心孩子的吃饱穿暖,而不关心孩子的内心世界以及被暴打的心理病态。

因为,他们在这个社会上就自身难保,哪来的勇气敢为孩子伸冤,除非是孩子受到极大打击甚至死亡,父母才会为之一搏!

三、从教育的角度来说:中国的教育就是应试教育,这种教育的方式就是升学,在这种教育的支配下,教育偏离了教育的初心。其实教育的根本是育,教只是手段,也就是教育的根本是通过教的手段达到育的目的,育的根本是培育孩子的面对失败的强大心理、培养团队合作的精神、提升在恶劣环境下生存的能力、开启对充满美好未来的憧憬等,这些都不是具体的、看得见的东西,而强大的内心世界;但是,在应试教育之下,我们只是重视分数、题目、试卷等具体技术型训练,从而提高应对考试的熟练“工种”,并且,那这种熟练的程度作为衡量孩子优劣的标准,进而对孩子们划分三六九等,被划分为实验班、冲刺班、优等班和普通班、放弃班;面对那些考分很低的学生,基本上采取放任的状态,这些孩子既然没有考学的希望,那就混吧!

于是,学校成为了“分数”培训基地,失去了对人和人性的培育,正式在这种教育机制之下,孩子们逐步失去了孩子应有的快乐、幸福、尊严和自由的梦想,他们没有健全的人格和对社会的认知,不知道什么是法律,什么是规则,什么尊重,什么是道德,什么是爱和温暖。

冷血,冷酷,残暴,刺激,虚荣这些与人性相悖的东西成为他们的精神高地和心理追求!

四、从法律上来说:中国关于未成年保护法早在1991年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2006年第一次修订,2020年第二次修订,但是,真正落实到实处的却很少,别说这样的法律,连《宪法》这样的根本大法执行都很难,何况这样的“边角料”法律,因此,关于未成年之间的校园暴力很多是不了了之,闹得大的是教育局出面追协调,施暴孩子的家长赔情道歉,再拿一些“营养费”,很少被法律追究。

也许您会说,未成年不在法律制裁的范围,其实则不然,一般来说发生校园暴力的孩子大多数在14周岁以上,对于故意伤害这样的严重恶劣的刑事案件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并且,还有单独《未成年保护法》,因此,我们有足够的的法律基础防止这类案件发生,但是,我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让这些施暴者逍遥法外,给社会传递一个“校园暴力”不受法律追究的信号,这种信号的扩散是校园暴力层出不穷的主原因。

其实,这种案子在国外十分严重人身侵罪,上文所提及的2015年中国留学生暴力事件的结果是:Zhai因绑架、重伤、殴打罪被判刑13年;Yang因绑架、殴打罪被判刑8年;Zhang因绑架、殴打罪被判刑6年。这个判决对中国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但是这种校园暴力的残暴程度在外国也是不可想象的。

如果,中国的校园暴力都能这么判决,我不相信对施暴者没有震撼力,对校园暴力没有遏制力。

当道德的无法约束他们的施暴者的时候,唯独法律能够约束,如果法律也不去约束,那么施暴者就是肆无忌惮,效仿者就是层出不穷,法律就是潘多拉墨盒的盖子。

校园暴力最大危害是什么?最大的危害是被虐的孩子,此时的孩子正在成长期,内心是脆弱的,人生观尚未完全建立,现实狠狠拍打,导致其对外界的恐惧、对社会的绝望,终生都会留下阴影,其心灵的床上远远超过对身体的创伤,他(她)的一生都会在恐惧中度过。

因此,我们必须要遏制校园暴力的延续和扩散,这是对个人、对社会、对民族来说是一种保护,我们的强大首先要保护我们的自己的人民安全感,未来的安全感和弱势者不再受恐惧的威胁!

遏制校园暴力需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把视线下移到孩子身上,孩子只是正在长大的人,他们是人,是独立的人,不是父母的私人财产,因此,我们要尊重孩子的自尊心,孩子的独立性以及孩子人格的建立;其次社会也要关注孩子的成长,他们是我们的未来,是社会的未来,正如某位领导人说:“世界是我们的,也是您们的,归根结底是您们的!”,孩子的未来是什么,取决于我留给孩子们什么样的世界;再次学校必须不忘初心,将孩子的培育放到首位,教育他们什么是爱,什么是尊重,什么是人性,什么是情怀,梳理孩子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以上三点虽然很关键,但是,这是历史遗留的问题,也是这个民族的问题,很难解决,也不可能因为我写这篇文章而改变,因此,要从长计议,慢慢改变。

因此,从目前的来说,为有强化依法从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是解决校园暴力的根本办法。

作者:王法明,安徽阜阳人,安徽大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毕业,知名记者,新闻评论员,中国青少年作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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